OECD国家保有环节房地产税征管比较研究开题报告

 2023-02-07 09:02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指出,需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目前我国的房产税制存在功能定位不清、重复征收、结构不平衡等问题,未能充分履行财产税的职能,急需以立法的形式进行彻底的改革。

房地产税立法难度之大,在于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等,与我国现行房产税相比,其覆盖房产购买、保有、出售等上中下游基本环节,涉及房与地两方面,征收范围更广,征管难度更大。该法仍处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研究起草阶段,鉴于房地产税改革牵涉的方面众多,综合税改需要考虑诸多税制要素,目前房地产税立法落实困难重重。征管难度更大。

尽管如此,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意义重大。房地产税从源头上增加了持有、使用、交易房产的成本,可以有效控制房地产市场的经济局面,是我国财产税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同时,国内房地产税的有序征收对地方财政扩大税源、增加收入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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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总结oecd国家房地产税中征收管理环节制度设计中的特点及优势,结合我国实际,提出房地产税征管环节立法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问题:

(1)oecd国家房地产税征管制度设计的思路、侧重点及实施效果;

(2)结合oecd国家经验,结合地方差异,为我国房地产税征管立法提出可行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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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房地产税税收征管问题作为房地产税有序推行的关键问题,成为各国税收制度设计中的重点,受到国际国内诸多机构和学者的关注:

一、国内研究概况

(一)我国房地产税税收征管现状及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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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月1日前——完成选题工作;
(2)2022年1月13日前——完成开题工作;
(3)2022年3月13日前——完成初稿和中期检查工作;
(4)2022年5月10日前——完成论文修改、定稿、外文文献翻译工作;
(5)2022年5月22日前——完成答辩环节工作,二次答辩。

5. 参考文献

[1]谭军,李玲.日本房地产税征管特色与借鉴[j]税务研究,2018(02):68-72.

[2]浙江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房地产税征管的国际经验与启示[j]上海房地,2019(03):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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