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 献 综 述一、研究背景大数据时代,对于个人信息的获取与利用愈益普遍,信息处理者在挖掘、分析个人信息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人格权编初步构建了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但其中内容较少,不足以完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而正是基于此等原因,《个人信息保护法》于《民法典》颁布后几个月便也公布,改变了先前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分散于各类法律、法规之中的局面,强化了保护手段,从而极大的促进了信息的保护和流通,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但是,就《个人信息保护法》这部法律的性质及其与《民法典》的关系而言在学界仍然存在争议,这一问题影响到了之后的法律实务中对于两部法律规范的适用选择,及某些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法律冲突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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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主要内容:1.阐释个人信息权的性质与《个人信息保护法》性质 2.比较、批判不同学者对于《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关系的观点,提出自己的看法。
3.将《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民法典》相关联的部分分为原则性规定和具体制度规定,指出两部法律于价值基础、保护方式等方面的共同性和不同之处4、结合实际案例,提出有效联动两部法律的建议,平衡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社会经济发展。
基本要求:为培养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提高学生的业务素质,增强对社会的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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